中国大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新制将上路,4月8日开始将不再按现行的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这意味大陆消费者海淘购物需要缴纳的税费增加。
根据新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下同),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零,对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简言之,新制上路后,单件海淘产品税收=(商品价格×增值税率+商品价格×消费税率+关税)×70%。其中关税部分,当单次消费额度不足2000元,且个人年度交易额不足2万元时,关税税率暂时为0%,超出才被全额征税。
现行跨境电商则采行邮税,税率分为4档:10%、20%、30%和50%,且还有一定免税额,货值5000元以下随身行李、税额50元以下邮递物品免征;此外采取的是“抽检”形式。
新制上路后,那些以往习惯海淘一支牙膏、一袋奶粉、一包尿布的买家要三思后再下单;同时,以往海淘网站上物美价廉的进口美妆、日常生活用品、母婴产品价格都将有所提高。
譬如,按之前规定,母婴、食品、保健、日用等消费金额小于500元,按10%征收行邮税,即450×10%=45元,但50元以下可忽略不计的规定,实际交税额为0元;新制实施后,海淘族行邮税取消,须依规征收增值税,即450×17%×70%=5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