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通知重点:1.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2.调整后人均增长220元左右较去年略有增长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达每月4157元。
2018年1月1日起,64岁及以下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5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65岁及以上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
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于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