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商平台数据接口申请及使用,保障数据接口安全,现就电商平台数据接口申请及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1.提出申请的电商需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或与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控股或被控股关系且具有主办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具有ICP登记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

2.提出申请的电商需在安徽省5个及以上地级市具备服务、配送、仓储能力。

3.提出申请的电商团队需配备不少于15名服务人员。

1.本通知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三个条件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3.加盖法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和法人的身份证;

5.接口申请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①此次接口对接人及技术人员的姓名、电话;②电商平台链接;③承诺对接口安全负责。

电商平台提供的申请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安徽省财政厅将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限制店铺商品数量。有关材料扫描件请提交至:huicaiy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