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教师〔2010〕69号)及实施方案,就我省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做了全面部署。4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校本研修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校本研修已逐步成为我省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
为表彰在我省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陕教师〔2011〕74号),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逐级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决定授予西安市教育局、宝鸡市新建路中学等142个单位“陕西省校本研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咸阳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刘聪胜等32名同志“陕西省校本研修工作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铜川市宜君县城关一小刘文胜等100名同志“陕西省校本研修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教育厅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