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提供高层次人才招聘服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4〕63号 《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5〕6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 黑办发〔2017〕14号 等文件精神,《绥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 》 绥院政发〔2022〕53号 ,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及对各类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组织优势,为人才招聘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 坚持公开择优原则。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聘用。
三 坚持人岗相适原则。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扭转“唯名校”“唯帽子”的用人倾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注重人岗相适。
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同条件同职务同岗位人员执行。依据绥化市社保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可按照《***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绥化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 试行 》申请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