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所有雇员及雇主(除非获豁免)均须按雇员的有关入息的5%向已登记的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设定上下限的目的是减轻低收入雇员及自雇人士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他们为退休储蓄。目前的上下限分别为7100港元(下限)及30000港元(上限)。因此,如果雇员的入息少于每月7100港元,该雇员将获豁免供款,但其雇主仍有责任供款。另一方面,如果雇员的每月入息为30000港元或以上,则雇员及雇主均无须缴付超过30000港元上限的薪金的供款的部分,而每月只须缴付最高供款1500港元。

强积金制度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时,上下限分别定于4000港元及20000港元。按照积金局的建议,上下限曾经作出过几次调整。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积金局必须每四年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对上下限作出至少一次的检讨,以决定是否作出调整。

积金局的最新建议,增加上下限将豁免供款入息下限进一步由7100港元调升至8250港元。而上限由30000港元调升至48000港元分成两个阶段实施。在首两年中,上限将调升至39000港元。由第三年起,上限将进一步调升至48000港元。雇主及雇员的5%供款将维持不变。因此,雇主及雇员的最高供款在第一阶段由1500港元调升至1950港元,而在第二阶段则由1950港元调升至2400港元。

下表所示为自推出强积金计划以来曾经作出的上下限的调整及最新建议变更:

如果建议获得采纳,调整将会对很多雇主做成成本影响,并影响近500000名月薪超过30000港元的雇员。尽管劳工界欢迎并支持该项建议,但工商界则认为该项建议不合理,因为它将会进一步增加雇主的经济负担,加上他们已经面对政府即将撤销强积金对冲机制的计划。他们敦促政府终止待续该项提案,直至撤销对冲机制的问题确定后为止。虽然政府现时正在考虑有关建议尚未作出任何决定,但政府认为建议的上下限变更和取消对冲机制两者不会同时发生,即或撤销对冲机制在今年年底获得立法会批准,这亦只会在四年后才生效。政府一旦作出决定,本行将会提供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