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长林全今(24)日在行政院会听取卫福部“我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暨儿童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作业规划”报告后表示,为与国际接轨,落实国内身心障碍者及儿童权益保障,此次为我国针对相关施政成果首次提出国家报告,请相关部会全力配合卫福部规划,积极办理因应事项,并详细答复国际专家学者提出的问题清单,让国际社会充分了解我国落实人权保障的努力与决心。

卫福部表示,“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及“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分别于103年12月3日及11月20日施行,依法应于施行后2年提出首次国家报告,并邀集专家及民间团体就国家报告进行审查。

卫福部指出,“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历经58场撰拟培训、7场审查会议及10场现场直播座谈会,邀集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等,依撰写准则检视身心障碍者生活、就医、就业、教育及无障碍空间等实施情形,于105年12月2日公布;“儿童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则历经33场国内审查会议,从公民权与自由、家庭环境与替代性照顾、基本健康与福利、教育休闲与文化活动、特别保护措施等面向,逐一说明我国各项儿少权利实施现况,并于105年11月17日提出首次国家报告。

卫福部表示,首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我国皆以副总统名义,正式邀请长期参与联合国身心障碍者、儿童权利保障的专家各5人担任国际审查委员,针对我国身心障碍与儿童人权重要议题,与政府代表、民间团体及儿童少年代表进行建设性对话,提供相关具体建议。其中,“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将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另“儿童权利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则订于11月20日至24日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中心-福**际文教会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