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0年防御第5号台风“蔷薇”启动防台应急响应期间,闽狮渔05133、闽狮渔07539两艘渔船经多次催促仍未按防台指令时间要求撤离到安全水域,至8月9日10时仍未按要求撤离到东经123°以西的海域,并被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点名通报,严重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处罚措施:石狮市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对两艘违规渔船开展深入调查,并对两艘渔船采取以下措施:
1.对闽狮渔05133、闽狮渔07539立即召回接受调查;
2.对两艘违规渔船船东、船长进行为期1天的警示教育;
3.闽狮渔05133、闽狮渔07539未按照规定时间撤离到指定海域,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二条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给予罚款10000元、渔船停航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