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正泰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206号,占地面积6841㎡,总建筑面积约3108.4㎡。公司现有在职员工40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该企业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32005296G(1/1);法定代表人:董利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888万元整。企业还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嘉)海安监经【2018】C003号,有效期:2018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07日。企业带储存经营的品种:氢气[压缩的]、乙炔(溶解)、丙烷、甲硅烷
企业还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F-0675,有效期:2015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06日,许可范围:年产(空分):氧气1587万m³(其中管道输送1190万m³)、氮气2799万m³(其中管道输送1200万m³),年充装:氩气40.5万m³、二氧化碳7.5万m³。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年产(空分)氧气1587万m³(其中管道输送1190万m³)、氮气2799万m³(其中管道输送1200万m³),年充装氩气40.5万m³、二氧化碳7.5万m³所涉及的生产装置(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建构筑物及其生产工艺。
(2)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包括: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3)项目所涉及到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室外储罐区,空分、空压充装车间,配电房,辅助用房,氢气分装车间(企业已取消氢气分装,现空置)等。
(4)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水、电、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5)厂内各功能区间及其周边环境影响。
(6)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厂内的甲类仓库主要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并在《海宁市正泰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天为【评】字17-12-03号)中已做具体评价,故本次不列为本评价范围内。
空分气体厂界以外的气体管道输送、车辆运输及使用均不在本评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