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通知,正式公布第一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与培育名单。

根据《通知》,列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的市、县(市、区)要加快创新资源整合,明确年度建设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3年建设期结束后,对未完成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预期目标的市、县(市、区)政府,省财政将分3年扣回激励资金。列入培育名单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凝练方向、查找短板、完善规划,加快推进培育工作。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