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6〕359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四、各担保机构需如实报送业务信息,认真填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负责组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