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助对象:设籍嘉义市并就读大专院校之清寒学生、就读嘉义市高中职或嘉义地区之大专院校学生。
2. 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四)止。
*因需通过校内资料初审及汇整,校内收件至111年10月6日(四)下午5点为止,请将备齐资料后送至学务体课组。
?3. 清寒学生定义:符合社会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户标准,持有嘉义市政府社会处或区公所核发 111 年度之相关证明文件者(中低收、低收入户证明应载明学生姓名)。
4. 补助内容:书籍费用(包含教科书)或指导费,并以不超过新台币一万五仟元-台币一万八仟元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