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对象:凡本校学士班在学生,前一年度业成绩平均GPA3.5以上 (不包含上学年休学者)且前一学年未受惩处者。
选拔标准:学生在期间优秀表现至少符合下列下列两项且有具体事迹,足为学习楷模者,得经学系遴选为优秀学生。
(一)参与校内外活动,服务社会,热心公益,足资同侪楷模者。
(二)发表创作、发明、设计、技术专利或研究成果,能增进校誉者。
(三)代表本校参与国内外各项运动竞技比赛,成绩卓越者。
(四)担任班级、学生会、学生议会或校内外社团干部,足为同侪表率者。
(五)参与国内外各项艺术人文相关比赛、表演及展览等活动,表现优异者。
(六)具其他相当上列各款优秀表现者。
选拔名额:各系推荐1名,经学校审查。
奖励方式:当选证书、奖学金5000元、小功1次、公开表扬。
有意申请者请至校务行政系统之“优秀暨杰出学生荐选系统”填写推荐表,打印后于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送至M101朱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