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对象之申请资格:(需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设籍花莲,就读大学文学科系、研究所之在学生。

2.在花莲就读大学文学科系、研究所的之在学生。

3.设籍花莲,有文学创作之在学生。

4.在花莲就读大学,有文学创作之在学生。

高中组:在花莲就读且有文学创作或文学研究之高中在学学生。

申请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4月10日(邮戳为凭)。

申请资料需缴交纸本及电子档。

纸本:文件请依序排列,信封请备注‘申请王祯和青年文学奖助学金’,寄送东华大学华文系。

电子档:档案请依文件项目命名,信件主旨‘申请王祯和青年文学奖助学金’。

(三)前一学年成绩单一份,如系新生,可检附一学期成绩。

(五)当学期注册证明一份(费用单据或有当学期注册戳之学生证…等)。

(七)如系清寒学生,另请检附户籍誊本(户口名簿影本)、清寒证明文件一份(如政府机关证明文件、学校师长证明文件或村里长证明文件)。

(八)公私立医院诊断证明一份(若家中成员有罹患重大疾病者请检附之,若无免附)。

相关电子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