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ut已经对丹佛的竞争对手Smashburger提起诉讼,指控Smashburger “Triple Double”侵犯In-N-Out汉堡商标的快餐连锁店。
In-N-Out指控了Smashburger的商标侵权,律师表示“Triple Double可能会混淆和误导大众去买,因为跟In-N-Out的‘Double-Double’和‘Triple-Triple’汉堡名称太像,会伤害我们的商标。”以Irvine为基地、已开69年的In-N-Out分别在1963年和1966年分别注册了这个商标。
Smashburger在2007年开设了第一家,10年来,该连锁店在全球开设了376家餐厅,在加州开设了36家餐厅。它在7月中旬首卖了“Triple Double”。Smashburger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om Ryan在7月的新闻稿中说,“这将是Smashburger新的招牌菜单项目”。
Ryan在周二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坦白说,受到关注让我们感到非常满意,因为In-N-Out已经给了我们的Smashburger的Triple-Triple…Triple-Triple汉堡显然受到客户的欢迎,而且不能在任何In -N-Out的店里买到。”
In-N-Out作为南加州汉堡餐厅开创者。它已经传播到五个州,西部和西南部有326家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