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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程序者,电算指令序列也,例[注 一]以为之,俾有纲绳,重理法,如条科律令[注 二]。降令则行,计算为道。起玄微,成着相,茫茫虚空,非为浮诞,列以算筹,假诸电路,彰表于形,济事有功。

程式之为文也,仿若人言,率法二进制[注 三],或出典常[注 四],则设格例,缔为新统,以一、〇二号为经。人为文,而机为译者,指令码程式也,一称脚本程序。

程式,港台称也,大陆谓之程序。日本旧译算谱,今废,从音译。

↑ 例者,谓编程语言,谓可依据者。编程语言为人造,故其行文多遵规定,规定者谓之例也,如条例之类,亦规定也,引而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