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描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广泛开展了《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为表彰先进、选树模范,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庆祝中国***员成立100周年之际,经市律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研究,决定授予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所“《民法典》宣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海玲等5名律师“《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称号,并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出新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