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证人是由香港高等法院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香港法例第159章)委任,负责为公众证明、证实或核证文件及监督宣誓、誓词或声明以送往海外使用(中国内地使用的档则除外)。由于香港是海牙免认证公约 (Hague Apostille Convention) 成员,经由香港国际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的文件在国际中受广泛认可。
通过公证人考试后,李律师于1995年成为国际公证人,至今处理国际公证工作接近30年。
李律师至今已举办35次研讨会,向包括公证人,律师,特许秘书,会计师,上市公司董事等专业人士展示公证相关知识,参与总人数超过3371人。通过举办研讨会,李律师也在公证业务上与时并进。
李伟才律师有多年的国际公证经验,接触过不同的案例,于是将这些案例集合写成书,并放上网供大众下载阅读。如有兴趣,可按右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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