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法〔2020〕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全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的公告》(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3号,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对广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信息变更等项目进行审批,进一步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就近能办、少跑快办”,为会计师事务提供实实在在的办事便利。
自3月4日起,涉及以下事项需递交资料到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办理,其他程序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