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描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参与,现将江苏泰氟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0万只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用口罩及危废仓库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参与,现将江苏泰氟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8000万只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用口罩及危废仓库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概况:江苏泰氟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永新东路8号,主要生产聚四氟乙烯制品、电子元器件用耐温绝缘制品及片式元器件承载带、功能塑料电子薄膜、太阳能光伏材料等。
随着这几年的发展,国家对民众安全防卫的重视程度加强以及因环境引起的肺尘病 支气管炎等职业病的发病率激增,以新型冠状病毒为代表的病毒广为传染,针对防病毒、 防雾霾的口罩市场空间巨大。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建设新增年产8000万只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用口罩及危废仓库规范化提升改造项目。使用公司原有1号厂房2楼面积约1000平方米(拟改造300平方米为10万级净化车间并配套多联机净化设备、组合式恒温恒湿机组),主要用于从事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用口罩的生产。使用原有2号厂房1楼仓库西北角,改造1间面积约2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改造完成后仅用于贮存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四氢呋喃包装桶、污泥、钠萘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日用口罩(非医用)、医用口罩8000万只及年存储量分别为油/水混合物2吨、废活性炭3.415吨、四氢呋喃包装桶0.1吨、污泥1.8吨、钠萘包装袋0.02吨。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审批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营运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和生态扰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若您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