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南宁市推荐2018—2019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要求,经全市各县区推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推荐南宁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办公室等30个先进集体和兰张红等30名先进个人为2018—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人选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公示名单如下:
1.市本级扶贫单位(1个):南宁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办公室。
3.乡镇党委、政府(3个):邕宁区中和乡、隆安县都结乡、横县陶圩镇。
4.贫困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3个):马山县金钗镇龙印村、隆安县南圩镇帮宁村、上林县西燕镇云桃村。
5.定点帮扶单位(17个):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团委、中国宝武武钢集团办公室、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住建厅机关党委、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大地飞歌公司、高新区安监局、经开区管委会。
6.社会团体、企业(4个):南宁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9年3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