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署发表并推行的服务质素标准(Service Quality Standards,下称SQS),旨在使福利服务单位透过可参照的质素水平,在管理及提供服务方面提供规范及原则,致使福利服务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达到“以人为本、讲求问责、着重成果”的目标。

因此,本中心亦已按照社会福利署要求,拟写切合本中心管理及提供服务需要之SQS,相关政策文件已放置在二楼图书阁位置以供公众自由 索阅,如对各项服务质素标准的政策及程序有任何查询或欲借阅部分政策及程序文件,欢迎与本中心二楼询问处查询。如欲就各项服务质素标准提供意见,欢迎使用服务使用者意见表。

以下将简述SQS各项标准内容,以让公众能加深了解各项标准细则。

资料提供 服务单位应明确界定服务宗旨和目标,其运作形式应予公开,让职员、服务使用者、有机会需要接受服务人士及公众知悉,以资受惠。 标准1:服务资料 标准2:检讨及修订政策和程序 标准3:运作及活动纪录

服务管理 服务单位能有效管理资源,管理方法应贯彻“灵活变通”、“不断创新”及“持续改善”的方针,为服务使用者提供服务。 标准4:职务及责任 标准5:人力资源 标准6:计划、评估及收集意见 标准7:财政管理 标准8:法律责任 标准9:安全的环境

尊重服务使用者的权利 服务单位在服务运作及提供服务时均能尊重服务使用者的权利。 标准12:知情的选择 标准13:私人财产 标准14:隐私和保密 标准15:申诉 标准16: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