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使用者提供一个安全及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为服务使用者提供优质住宿及护理服务,并为有需要之服务使用者提供紧密之护理照顾;
‧为服务使用者提供持续训练,以提升及发挥其潜能;
‧为服务使用者提供多元化闲暇及社区生活活动,以培养个人兴趣及发展有益身心之闲暇生活;
‧为有需要之服务使用者提供适切之专业治疗服务;
‧为有需要之服务使用者及其家人提供适切之专业辅导服务。
‧ 按个别使用者需要转介接受专业护士及治疗师服务。
住宿综合服务是以全年每天二十四小时服务模式运作,以便为有需要之服务使用者提供全面住宿照顾服务,亦按服务使用者与其家人的需要及因应情况,鼓励服务使用者于周末或假期回家渡假,与家人乐聚天伦。
申请者可向社会福利署或各社会服务机构、特殊学校或医务社会工作部提出申请。所有申请会经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安排。
住宿费是依据社会福利署厘订之收费标准,住宿综合服务部会按服务使用者之需要代购个人清洁及卫生用品,并于夏季提供空调,此类杂费是参照本会所厘订的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