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选择2020-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我公司2018-2020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将在2020年10月15日到期,为满足公司法律服务需求,现需采购公司2020-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期限: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值班服务、远程服务等。

服务内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核法律合同、协议及文件;应邀列席重大会议、董事会会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就专门事项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就经营投资、合作项目谈判等事项应邀参与谈判并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每季度根据需要来现场沟通洽谈;每年至少1次专题法律培训等。

(一)报价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报价单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认定的执业许可证;

(三)拟派法律顾问不少于3名,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具有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承诺每人不接受超过3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聘请,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具有专业化分工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报价单位自2017年1月份以来具有为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企业、大型国企、涉外企业法律业务、IPO业务等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一)比选采购范围: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2020-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三)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至2020年8月19日18:00止。

第四章、报价单位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已完成类似服务项目一览表,在一览表中注明合同名称、合作单位、合同金额等(须具有为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企业、大型国企、涉外企业法律业务、IPO业务等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扫描件);

第五章、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一览表中的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年龄、担任职务、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人员简介等,同时注明人员证件扫描件在报价文件中对应的页码(一览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一年(2019年7月—2020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第六章、服务承诺书(包括服务质量承诺、服务期间时间节点的响应承诺、人员服务单位数量承诺等)。

报价方式分为电子文件报价和纸质文件报价,两种方式均有效,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