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由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承办。考试于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公开举行,每门科目的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的承办机关应当事先公布考试大纲、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务规则、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

  考试于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公开举行,每门科目的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下表为2015年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各地报考条件可能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人员具体咨询当地考试主管部门!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四种题型;

  《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1、办理范围为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专业2008年秋季(含2008年秋季)后入学注册的学生。

  2、2011年3月前通过《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已获得过“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不得再次申请。

  由学员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指导学生详细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要求如下: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以电子稿填写并打印,表内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和齐全,申请人签名及受理人签名需要手写,并在抬头处加盖教学点公章。

  2.照片必须为彩色小二寸(参照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及教学点名称,非标准照片不再受理证书的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大小裁剪粘贴不得超过边框。

  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行政许可的项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请各级学校务必认真对待,做好学员统一申请办理工作,准确无误填写有关信息,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使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按期顺利进行。

  不得擅自更改,如有异议,或发现异常试卷,应报告考试实施机关负责人解决。

  考生取得证书后可向如下方向选择就业。

  就业方向:主要在统计局做政府统计、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工作、企业里做市场调查及统计分析等相关事务。

  职业前景:统计师掌握的一项数据处理技能,能够对生活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理性地分析,进行理性分析,离不开统计,未来经济发展期内,需要很多能整理分析数据,给企业提供决策的依据。

  毕业生能在任何企事业单位和经济、金融或管理部门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量分析、市场研究、质量控制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应用和管理工作,或在科研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有着不错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