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本级加下属9家事业单位,共计10个单位。事业单位分别为:长春市儿童公园、长春市胜利公园、长春市动植物公园、长春市南湖公园、长春市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长春公园、长春市绿化管理处、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长春市园林植物保护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拟订全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
(二)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全市园林绿化、公园游乐事业的产业政策并实施行政管理。
(四)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建设和管理的责任。
(五)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长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的绿化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园林绿化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建和维护等专项资金。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并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1.长春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收入总计59547.61万元,
2.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支出总计48858.0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7321.67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新建街路、大块绿地、四环路绿化,立交桥绿化,街路补植绿地、在绿化建设过程中,保障做好工地管理和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保证苗木质量、栽植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绿化植物成活率。
2014年,长春市园林绿化局系统“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6.97万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64万元,比预算减少14.33万元。
1、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5万元,实有公务用车9辆。
2、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公务接待活动2次,参加人数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