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推动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实施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对评定的省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奖补。现将《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的通知》(链接地址:[URL])转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15年8月2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