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2016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由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备案申请,由省教育厅负责推荐。其它区域建设的众创空间,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出具推荐文件,统一负责推荐到市科技局创新办。

2、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将申报众创空间的相关材料及附件A4纸印刷,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9月30日之前,携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文件到市科技局创新办做预备案,进行材料预审,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链接通知:《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