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
约翰的洗礼并不是旧约的仪式 也不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系统/摩西律法. 约翰在旷野的洗礼类似于当初以色列人的过红海. 以色列已经悖逆如同埃及 所以上帝差派使者呼召其余民离开耶路撒冷 如同从埃及招出自己的儿子. 这公开的洗礼表示的是与耶路撒冷祭司系统的分离 从而不与该系统的罪恶有份. 主耶稣是生于原祭司系统的 所以公开的接受约翰的洗礼 如同其他百姓一样. 这既是主耶稣与余民的联合又是其与耶路撒冷的分离. 这也可从群体性的罪来解释. 这一洗礼也类似于挪亚洪水. 约翰的洗礼宣告旧天地的过去 为新天新地预备合适的百姓. 主耶稣是露出水面的大地 是首生的橄榄树 所以鸽子降落在他身上. 圣灵的降临与天上的声音是双重见证 这与受命职分相关. 约翰的洗礼不但宣告了上帝将废除原祭司的职分 更是显明了上帝所任命的新的祭司系统. 但这只是开始 这一模式在之后逐渐展开. 那么 主耶稣做为上帝的爱子为什么要受约翰的洗 而不是相反呢? 这可从更广的视角来看: 十二岁的时候 主耶稣顺从父母回到家乡 虽然他应该住在”我父的家里”. 主耶稣给圣殿交税 虽然儿子不需要交圣殿税. 这些都是上帝的儿子对父的主动顺服与降卑.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教名,有时被称为洗礼名、洗名或圣名,是基督教使用的有宗教意涵的姓名,相当于伊斯兰教的经名,历史上经常是在基督教洗礼的场合给出的,虽然现在大多数是由父母在婴儿出生时指定。[1]在英语文化中,一个人的教名通常是他们的名字,通常是这个人最初为人所知的名字。 传统上,一个基督徒的名字是在基督教洗礼的时候命名的
《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 是现存最早的基督教教会规范手册,可能成书于第一世纪末或第二世纪初;作者不详;共十六章,分为三部分。根据记载,洗礼可以通过完全浸入一条河中或其他 “活水” 中进行,或者只需将水倒在头上三遍即可。 两种形式都是有效的,并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