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日前,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一直通过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进行全国统一规定。而根据最新修订版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德国将首度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允许引入市场竞争机制。2015年1月底最新出台的地面光伏电站招标规定(Freiflächenausschreibungsverordnung − FFAV)表明,今后法律将不再规定地面光伏电站的补助金额,而是通过招标过程中各电站运营商提供的竞价来评定扶持对象和金额。

2015年至2017年间将每年开放三轮招标。2015年第一轮竞标价格须在4月15日以前提交。接下来两轮竞标价格分别须在2015年8月1日和12月1日以前提交。

根据地面光伏电站招标规定(FFAV),提供太阳能发电最低竞标价格的电站运营商将获得财政补助。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的从业者必须从根本上反思现状,并基于全新的市场环境进行适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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