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1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文公开发表2017年第3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1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文公开发表2017年第3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其中牵涉到12项制修改肥料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两项播种涉及农机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农业用(肥料)尿素优等品的总氮质量分数由不高于46.4%调整为不高于46%,水分由不低于0.4%调整为不低于0.5%;合格品的总氮质量分数由不高于46.0%调整为不高于45.0%。工业用尿素优等品的总氮质量分数由不高于46.5%调整为不高于46.4%;合格品的总氮质量分数由不高于46.3%调整为不高于46.0%。此外,新的区分了等级,保有优等品和合格品等级,中止了一等品等级;将总氮由腊基计改动为以滑基计;并在农业用(肥料)尿素容器上标明含缩二脲的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