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中大医院还款方案 顺延五年变“2+3” 医院董事局须有政府代表 (17:46)

中大医院向港府贷款共40.33亿元,原定下月开始分10期每年还款,政府早前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建议,容许中大医院顺延5年还款。政府于项目提交财委会前修改建议,先让中大医院顺延两年还款,之后视乎卫生事务委员会检视中大医院的财务状况,再寻求立法会财委会批准顺延还款3年。

医务卫生局指,修改建议是因应卫生事务委员会意见,并指经与中大及中大医院磋商后,将考虑在贷款年期期间,委任由政府指派的董事加入中大医院董事局,以加强监管和沟通,中大医院亦要汇报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状况,包括现金流最新资料,以确保院方能够应付还款,当局将视乎法律意见,计划将有关措施纳入政府与中大医院所签订的法律文件。

中大医院本身亦会履行因顺延贷款安排而产生的服务责任,即提供相应公共医 疗服务,政府称中大校董会已批准中大签署相关履约保证,万一中大医院未能履行服务责任,政府有权向中大医院要求赔偿,若院方未能支付,则由中大赔偿。

政府亦指,本周五(24日)财委会审议项目时,已邀请中大校董会、中大管理层、中大医学院、中大医院董事局及中大医院管理层分别派出代表,回应议员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