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按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完成有关公共卫生的各项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汇总、上报和反馈任务。

3、与医院应急办配合,制订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协调事务。

4、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检查;加强院内传染病病例报告管理,使全院各科院内传染病病例报卡及时、准确,填写完整。

5、负责开展疾病谱监测、排序及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6、负责全院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各种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院内公共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意识和水平。

7、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