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着力提高“互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互联网+”领域创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