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岁郑姓男子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委托征信社人员,九十七年七月间查明妻子前往林姓男子家中,郑姓男子先破门,并强拉妻子和林姓男子靠近拍照,准备当成通奸证据,反而被林姓男子控告强制罪,新竹地院审理终结,被依强制罪名,判处抓奸不成的郑姓男子30天拘役,还要付和解金16万元。
判决书中指出,郑姓男子怀疑妻子外遇,私下委托征信社人员进行调查,九十七年七月间的凌晨,郑姓男子伙同多名征信社员工,查出妻子到林姓男子的家中,郑姓男子先是以脚踹破林姓男子租屋处的房门,接着进入屋内后,强拉妻子和林姓男子靠近拍照,准备当成妻子和他人通奸的证据。
事后林姓男子反控抓猴的郑姓男子触犯强制罪,法官审理后指出,被告郑姓男子明知妻子与林姓男子,并无接受拍照或录影的义务,却**的拉扯两人靠近拍照摄影,且被告郑姓男子不理性解决婚姻问题,却以**方式逼使他人行无义务之事,念及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也与林姓男子以十六万元达成和解,法官因而判处被告郑姓男子卅天的拘役、缓刑两年的处分。
不过抓猴不成,却赔上十六万元又吃上强制罪官司,另外又需负担征信社不便宜的费用,不管怎么算,郑姓男子都是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