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教育部“111年推动中小学数位学习精进方案- BYOD & THSD实施计划第二次征件”

一、依据教育部111年11月16日台教资(三)字第1112704476号函办理。

二、依据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核定“推动中小学数位学习精进方案”规划办理BYOD & THSD 实施计划,计划目标为:

(一)鼓励学生自带载具到校学习及携带载具回家学习,延伸载具应用于学习的时间。

(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问题解决和创造等能力,并建立健康、合理与合法的资讯科技使用态度和习惯。

(三)鼓励教师运用数位学习平台与善用线上学习资源,引导学生运用资讯科技,增进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品质。

三、本计划包括 BYOD(学生自带载具到校学习)及THSD(学生携带载具回家学习),请有意愿的学校提出申请,径行提报计划书,申请资料须以电子档案上传,并将正本函送至教育部。

四、计划征件相关讯息及申请表单公告请参阅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