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优时间原则上超过一个月,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超过三个月;

6、团校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经团支部公示可直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个人申报,经过网上党校学习合格且递交入党申请书超过三个月的注册团员本人写申请意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学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

3、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座谈会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人选;

4、党支部内部公示,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征求辅导员意见;

6、将名单上报学生党总支,审核批准后将名单予以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期一般为五天。

1、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0日,个人申报;

2、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6日,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2023年3月27日各学生党支部上交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到学生党总支;

4、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日进行网上公示。

1、各学生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2、各学生党支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周密布置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全程纪实,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