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要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2021年通过市工信局审核验收的自愿性清洁生产(第一、二批)项目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受理工作(其他项目的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现通知如下: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2021年10月28日18:00。

(二)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审核(生成申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生成的申报书。

(二)收到申报短信后即可前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各产业园区递交资料(一式两份)。

递交书面材料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云谷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1栋B座1楼);

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17栋1楼);

深圳市龙岗区中海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3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A栋2楼);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天安数码城2栋A座1楼服务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1楼);

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青春路与飞扬路交叉口启迪协信1楼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岗区星河World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星河world二期E栋1楼);

深圳市龙岗区康利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66号康利城2栋1楼)。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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