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耐烦通常被定义为 “对任何导致延误的事物感到恼怒”。

一个不耐烦的人,会对阻碍、挫败或拖延人的目标的事情感到和表现出敌意。这些人反感被耽搁,不管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在正常的生活事件中意外发生。

引自personalityspirituality.net,”然而,不耐烦与愤怒有些不同,因为不耐烦的人倾向于将几乎所有的情况都视为威胁——不是对他们的生存本身,而是对他们的目标。更确切地说,就好像他们的生存取决于尽快完成尽可能多的目标一样”。

天主教会承认不耐烦是一种罪。在某些情况下,根据不耐烦的结果,它可能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致命的)罪。例如。等待某人死亡,以便你能得到你那份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