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保罗焦虑地开始跟犹太化的基督徒辩论(犹太化基督徒:尽管耶稣已经为人们完成律法,还是认为必须守旧约律法的人)。保罗尽管是透过信件的形式,依然能够借由写信给加拉太信徒表达他的痛苦。他已经在他们中间做成了事工,做了很大的牺牲带来耶稣救赎的消息,但听见了他们其中一些人已经被犹太化的基督徒所传的‘福音’影响。(v6) 但保罗称这个福音为被更改的福音(v7),是由应当被咒诅的传道人所传讲的(v9)。这是保罗想要在这六章中去解决的。同时也在这卷书中揭开耶稣基督所定义的福音,以及如何歼灭异端的方式。

对保罗来说,更痛苦的是显然一些犹太化的基督徒成功地说服了保罗所教导的信徒,说保罗是一个阿谀奉承的人,为了讨人的喜欢所以要得人的心。(v10)所以当我们在阅读保罗的书信时,我们会发现保罗防卫自己身为使徒的身份与权柄。但保罗是有智慧地不去允许他对福音的保护变成仅仅是对于个人被毁谤的回应。身为基督的仆人,他是被激励去在各样事上讨神的喜悦(v11)。我思索了一下,在拿起个人的十字架后,是怎么样又轻松地放下来的?是如何被肉体说服因此自私的不想成为基督的仆人呢?抱怨、自我中心、以及自我权利的争取通常是我们改变用行为更改福音的罪魁祸首。

但保罗的行动并没有更改福音 ,他很谨慎地不让任何的行动威胁在福音背后纯正的动机。他表达自己被分别出来服事是神所喜悦的,因此他传福音的动机是为了讨神喜悦而不是人(v11-v15)。为了证明这点,保罗解释他是根据主给他的使徒权柄所以很迅速地进入服事,而没有寻求其他使徒的确认(v16-17)。他所如此传的福音是确实从基督来的,就像任何其他称他们自己为使徒的,在基督的教会中宣称有如此权柄的,都必须有这样的要求。这就是保罗如何开始他的争论。

很重要的,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相信的福音不是出自于人的事工。因为福音本身宣称了人能从罪与死亡中被救赎是透过福音唯一的权柄。这份权柄来自天上,远超过人所能触及或探查的。福音是主要揭露上帝透过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拯救世人的作为。因此,没有一个人能足够有资格去宣称自己拥有这份知识,这一直都是神本身才能所赐下的启示。但保罗正在设定关于他论点的轨迹:这些更改的福音是人所创造的,是仿造的话语,且缺乏上帝的大能。因此,我们能清楚从假的分辨出真的。只有真的福音彰显上帝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