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30 来源: 包头市东河区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包头市东河区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次数:426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经包头市东河区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进行包头市东河区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的包头市东河区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经费项目的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以下单位和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包头市东河区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举报材料或者电话举报。
一、项目名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经费项目 二、建设内容:保障我区2022年定期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其他工作。
三、资金及来源: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六、绩效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增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带动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