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咨询甘孜州鼓励在职公务员学历提升(研究生、博士学位学历)方面的具体政策。如果有的话,在时间(脱产或者半脱产)、物质(学费等)奖励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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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依据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甘委发〔2017〕12号)和《关于实施人才振兴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我州鼓励在职人员通过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方式提升学历,但需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对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或紧缺专业技术相应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报销学费;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所需经费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由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支持,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