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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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函〔2022〕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写至《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于2022年12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邮寄至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九连新城开发区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邮编:517100。 三、自然人、住所地在连平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公告期间也可以到连平县元善镇九连新城开发区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政策法规股提交书面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