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同居关系中生活,他/她可以领圣体圣事吗?

不可以! 在同居关系中生活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罪。因此,处于弥天大罪状态的人不应该接受圣体圣事,直到这种关系结束,并且通过和解圣事忏悔了罪行。

如果双方都是60岁或70岁的人呢?他们的罪肯定不会像年轻夫妇那样严重。我认识一些同居的人,他们在领圣体。

天主教教会规定,婚外性行为者不应领圣体,直到他们结束关系,并通过和解圣事忏悔自己的罪,生活在60或70岁的人也不能例外。

在我的教区,有一些夫妻是同居关系,在主日弥撒上领圣体。神父知道,但从未对他们说过什么。

虽然说起来很悲哀,但这种行为是令人遗憾的。不仅这些夫妇是丑闻的根源,神父也是如此,他对此事视而不见,继续为那些公开生活在弥天大罪中的人奉上圣体圣事。

我个人知道蒙特利尔有一位女性送圣体者,她已经在同居关系中生活了10年。当我与她对质,说她不应该成为送圣体者,因为她处于弥天大罪的状态,有人劝我不要多管闲事。我被告知,神父很清楚她的同居身份,他从来没有说过任何负面的事情。像这样的案件会引起更大的丑闻。信徒们期望送圣体者成为信仰团体/教区的模范成员。如果允许送圣体者在领圣体时生活在弥天大罪中,这就向所有信徒发出了这样的信息:他们也可以在领圣体时生活在弥天大罪中。

一个神父对这样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视而不见是可耻的。我认为,这样的神父应该被从神职中除名。他不是灵性成长的工具;他是信仰的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