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31-2008的规定:

1)带式输送机机架的一般规定:

①应满足带式输送机性能、参数和工作条件要求,并应便于与之相连接部件的安装和调整;

②机架结构应满足带式输送机部件的布置和载荷的要求;

③带式输送机钢结构件的防锈与涂漆,应符合现行GB10595的有关规定。特殊地点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提出相应的防腐蚀要求。

2)带式输送机头架、尾架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头架宜采用三角形结构,小型带式输送机头架可采用其他型钢焊接结构;

②煤矿并下及运输困难的场所,宜采用组合式机架;

①固定不动的带式输送机,宜采用固定式中间架;

②井下巷道等特殊工作条件的带式输送机,可采用吊挂式、绳架式;

③移置式带式输送机,应采用滑橇式中间架,其结构应满足移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