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

关于咨询报考具体事宜,请致电意向招聘单位(详见公告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61-3039039(本电话号码仅答复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武汉和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精神,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能全部完成招聘工作,经研究,将原公告未完成部分岗位在北京设点开展招聘,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此次在北京设点共招聘239人,招聘学校包括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东莞市第七高级中学、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东莞市第十三高级中学、东莞市常平中学、东莞市塘厦中学、东莞市长安中学等学校,具体岗位见《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2月赴北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2)。

1.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演讲厅,2023年2月21日9:30―9:45宣讲,9:45―12:00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符合资格的考生扫描招聘单位提供的网上报名二维码完成报名;网上通过初审的考生现场参加资格确认。同时,也将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有关高校进行宣讲和现场报名。

2.北京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具体安排见酒店张贴的招聘单位位置分布图,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12:00,14:00―17:00,现场初审符合资格的考生扫描招聘单位提供的网上报名二维码完成报名;网上通过初审的考生现场参加资格确认。

东莞市教育局可根据本次招聘岗位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现场二次报名工作,如开展再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和流程与原《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武汉和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附件1)一致,考试地点:北京市,考试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7日期间,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基础上,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调整为:入职一年内(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补充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