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有机构对国内个人品牌价值进行专业评估。4月17日,中国品牌研究院发布《2006中国个人品牌价值百强榜》。姚明以11331万元的个人品牌价值排在总榜第一位,章子怡、李宇春分别以9899万元、9620万元居后。姚明是榜上唯一个人品牌价值超过1亿元的公众名人。

与《胡润百富榜》、《福布斯富豪榜》评价体系截然不同,《中国个人品牌价值百强榜》评价的是个人品牌这项无形资产,与个人的实际财富不是正比关系。中国品牌研究院认为,现在是品牌时代,不但企业需要打造品牌,个人也需要打造品牌。今后百强榜将每年评测、发布一次。

按职业划分,此次进入总榜前10位的有两名运动员、两名演员、两名歌手、两名企业家、两名导演(见表1),分别是姚明、刘翔、章子怡、赵薇、李宇春、王菲、张朝阳、黄光裕、陈凯歌、张艺谋。

同样按职业划分,进入百强榜的公众名人还包括企业家30人、演员21人、歌手12人、运动员12人、主持人7人、导演4人、社会活动家4人、经济学家3人、作家3人、模特2人、教练员2人(见表2)。

个人品牌价值V=K×(P�G�E)

其中,V代表个人品牌价值,K为价值基数,P为品牌系数(见表3),G为代言指数,E为公益指数。

价值基数K=B�T�H

其中,B为纸媒版面价值,T为电视版面价值,H为网络版面价值。B=纸媒报道所占版面篇幅×广告刊例价,T=电视报道时间长度(秒)×广告刊例价,H=网站每转载10篇纸媒报道,折算成1元的版面价值。

代言指数计算方法为:个人出任某品牌代言人,每得到100万元的代言费用可增加G指数0.01。

公益指数计算方法为:个人参与大型公益活动或慈善活动等,每捐赠100万元可增加E指数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