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中级职称建筑专业人员≥30人,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管理现场人员≥50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150人;

二级:一级注册建造师≥9人,中级职称建筑专业人员≥15人,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管理现场人员≥30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75人;

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中级职称建筑专业人员≥6人,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管理现场人员≥15人,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30人,技术负责人(二级)经验≥2项;

一级: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建筑(民用、工业)高度≤200米,构筑物≤240米;

二级:建筑(民用、工业)高度≤100米,构筑物≤120米,建筑面积≤4万m2,单跨跨度≤39米;

三级:建筑(民用、工业)高度≤50米,构筑物≤70米,建筑面积≤1.2万m2,单跨跨度≤27米;

4.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