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文山区指南路3段(指南路2段至指南路3段58号前)路边停车格,自112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时起纳入收费管理。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区指南路3段(指南路2段至指南路3段58号前)路边停车格,自112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时起纳入收费管理。
一、停车场法第13条、第31条暨台北市公有停车场收费费率自治条例第4条、第5条。
一、收费路段:文山区指南路3段(指南路2段至指南路3段58号前)一般小型车停车格位、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格位及装卸货停车格位。
二、收费标准及方式:一般小型车停车格采计时费率,每小时新台币20元(另为提升停车转换率,停车计费单位采半小时计算);装卸货停车格位采计次费率,每次新台币30元,限停20分钟(得付费延长1次停放)。
三、收费时间:一般小型车停车格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装卸货停车格依现场公告牌面所示。
四、实施日期:112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时起。
五、停放之车辆,离去时如未见补缴费通知单,请主动查询;未能查询缴费者,请至迟于15日历天内处理。逾期未依规定缴费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书面通知于7日内补缴并收取必要之工本费用,逾期再不缴纳者,将处新台币300元罚锾并追缴停车费及必要之工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