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审表适用于我市公租房申请保障家庭,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1.用工单位电话由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填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不填;
2.居住证号、有效期、发证机关,由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填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不填;
3.学历、毕业时间、社保号由新就业人员填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不填,外来务工人员只填写社保号;
4.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需填写申请人及家庭同保成员信息,同保人、同住人备注标明;
5.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由社区,办事处栏加章认定,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不加章认定;
6.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审批意见栏加章认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不加章认定。